华商报安康讯(记者赵伯平) 因为上小学的孙女在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和平村83岁的老人胡先元,患病住院的费用无法报销。一周多了,家人跑了很多部门,但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出院后医疗费报销不了
“我们家一共有5口人,除了上小学的女儿外,其他人一直参加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月11日,胡先元的儿子胡登军说,去年底,上小学的女儿从学校带回一张通知,称在校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家里人就按要求交了20元钱,给孩子办了一份保险。今年2月23日,父亲胡先元因肠胃穿孔住进汉滨区第二医院,各种治疗费共花了3000多元。3月4日出院后,家里人就带着各项手续去医院报销,结果医院说,新农合必须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整户参保,如家里有一人没参保就不能报销医疗费。
在胡登军家,记者在一份由恒口小学下发给家长的告知书上看到,“依据汉滨区政府文件精神,在校参加城镇居民保险后可不再参加农合。”胡登军说,女儿是按学校的要求购买的保险,但没想到父亲的医疗费却因此无法报销。
孙女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
据恒口小学校长熊兰功介绍,因甲流暴发,2009年年底时,汉滨区要求全区在校生全部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确保学生患病后能得到保障。目前,全校1500多名学生中,已有2/3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汉滨区第二医院院长马明宝说,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是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保,如有一人没参保,那按规定其他人就不能报销。“我们已向区合疗办反映了此事,希望区上有关部门能牵头出面解决此事。”恒口镇合疗办主任李贵清说,镇上是依照上级有关部门政策执行的,最近的确接到了一些群众关于这一问题的反映。
整户参合 才能报销医疗费
“为了保证参合率,农民参加新农合必须是整户参合,才能报销医疗费。”汉滨区合疗办主任汪富强说,按照区上的文件规定,新农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必须以户口本确定的人数为准,全部参加(少数家庭因故暂时未上户口的人员也应缴纳参合基金),并一次性交清人均30元的参合基金。收缴工作在上年的年底前结束,次年中途参保根本不可能。如不是整户参合,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我们只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像胡先元的问题区上无法解决。”汪富强说,在校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从2009年底开始的,目前类似于和平村胡先元遇到的问题,已经逐渐在全区显现,估计今后两个月这个问题将更加突出。
汪富强表示,区合疗办将收集类似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拿出一个办法来解决此事。
卫生部:正和人保部协调
3月12日下午4时,记者电话联系了省合疗办,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新农合从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为了让农民都能享受到保障,要求的是整户参合,才能报销医疗费。”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合作医疗处,一位姓温(音)的工作人员表示,自从学校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卫生部已经陆续接到了各省卫生部门反映的类似问题,目前卫生部正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协调,希望能共同推动解决这个问题。
“我家里的经济非常困难,希望这个问题能早日解决。”胡登军说,既然他父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按时缴纳了费用,那就应该给报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