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强奸朋友妻妹时老婆来电
本报讯 (记者陈丽莉 通讯员罗世华)吴某周日无所事事来到朋友家中,看到朋友妻妹小敏(化名)独自一人在看电视时,欲行不轨,聪明的小敏最后挣脱后躲进厕所反锁自救。案件中小敏年龄成为量刑的关键点,小敏报案时年龄是未满14岁,而吴某的辩护人却提出小敏的真实年龄应该是已满14岁。昨日,法院审理,采纳了吴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小敏已满14岁,但是吴某的行径仍难逃法律的制裁,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1日下午,小敏独自一个人在姐夫的家中看电视,突然姐夫的朋友吴某敲门进屋来访,坐了一会就出去了。那天傍晚7时许,吴某又再来。几分钟后,突然小敏的电话响起,吴某突然拉住了她的手。
小敏说,在挣扎时,“魔鬼”兜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她趁其不备跑进厕所里反锁。警方很快在乐从镇就把吴某抓获。
审理:
小敏是否年满14岁
在这个案件中,小敏的年龄成为量刑的关键点,因为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将以强奸论处,而且是从重处罚。但是,小敏是1995年4月29日出生,报案时年龄未满14岁,而对方辩护人却提出小敏的真实出生日期是1994年3月29日,已满14岁。
在案件的审理中,吴某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医学出生证明及小敏父母出具的书面证明。法院认定小敏的出生日期为1994年3月29日。昨日法院审理认为,吴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