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6月10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周铁军 记者 全欣)母亲40岁生日,朋友前来祝贺。吃饭后,高某醉酒诱发疾病死亡。高某父母向同饮者索赔未果,一纸诉状将同饮者10人告上法庭,索赔21万多元。祁东县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高某自负六成责任,10名被告分别赔偿原告3000多元至2万不等。
2010年12月3日,高某的母亲过生日,朋友们闻讯相继而来。宴席上,好友敬完寿酒后,一好事者提议斗酒。在喝完30瓶啤酒后,双方觉得还不尽兴。李某便从超市购来2瓶一斤装红星二锅头白酒。高某与李某各喝了两碗,李某呕吐后回店睡觉。
随后,高某也被扶到李某床上睡觉。次日5时许,李某发现高某脸色异常,将高某送医院时,其已死亡。
经检验,高某死于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急性肺淤血、肺水肿、肺出血等疾病,醉酒系疾病突发的诱发因素。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